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丰县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睦,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法律观念比较淡漠、维权意识不强的现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民法》以及《婚姻法》中有关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作为重要内容,连同基层的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一并培训,并以案说法,结合审理的涉老年人案件,讲解法律对老年人的特别保护,提高群众对老年人法规的知晓度。

二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老年人案件一般使用简易程序或巡回开庭等方式进行审理,坚持教育、调解原则,尽量弥合双方矛盾,采取了与相关部门、人员的联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全程调解体系,使得这类案件大多得到和谐解决、很多老年人与子女重归于好,促进了家庭和睦。

三是贯彻三个优先原则。对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坚持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