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院长接访日前置制度作用大
作者:杨梅花 赵淑霞 发布时间:2009-05-21 浏览次数:487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中院为规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解开一些群众心中“只有找院长,才能解决问题”的谜团,适时建立了“院长接访日”前置制度。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院长接访筛选制。信访室提前一天公示告知接访院长姓名以及分管的工作,由值班接访的法官视情况,对已登记要求院长接访的当事人进行分类筛选排号,合理安排院长接访的人员、数量、时间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以便分管院长对口接访,确保实效。二是主办法官负责制。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和息访工作情况纳入办案质量评查范围,并将群众申诉率、重复信访率和越级信访率作为全院目标管理考核的硬指标。三是推行初信初访制。对来访群众由信访接待法官全程负责处理,并按信访流程管理进行立案登记、分流、分类、处理、督办、结案、归档、统计、考核,使上下级法院和内部各职能部门、审理环节、岗位之间相互衔接,落实了具体责任,提高了办案效率,避免和减少了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四是建立领导包案制。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院党组成员一包到底,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限期兑现结果。
院长接访日前置制度既消除了当事人排长队、费时间的弊端,又把院长从盲目无序和复杂的接访中解脱出来,大大增强了接访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接访效率和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去年以来,徐州的涉法涉诉进京信访数下降了17.6%,70余件涉法涉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得以停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