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三强化三做到”提升司法警察涉讼处突能力保障审判良序
作者:朱荣良 陈颖 发布时间:2009-05-20 浏览次数:516
本网无锡讯:针对近年来法院系统各类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滨湖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原有《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开展了“三强化三训练”,今年上半年共成功处置突发事件33起,确保服务审判工作、保障司法安全。
强化运用政策、法规能力的训练,做到政治强警。
一是学习政策、法规条文。结合上级法院对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的要求,开展重温学习政策法规条文和各项规章重大活动。重点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和《人民法院执法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每位司法警察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和存在不足写出书面学习体会和整改方案,并对《条令》和《规范》两个文件做到熟读熟背。二是吃透政策、法规精神。重点放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上。加强对慎用武力、疏导为主、善待群众、打击少数、团结多数、最低限度使用武力、现场管制等问题的研究,强化司法警察对政策、法规的深刻理解;三是提高运用能力。把提高司法警察政策、法规能力作为平时学习、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规、政策学习转化为“处突”的实际能力。
强化体能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做到业务强警。
一是在做好警务保障的同时,充分利用早晨上班前与空闲时间加强技能训练,以增强体能和提高业务技能为重点,进行体能、队列、擒敌拳、处突演练等科目的训练,确保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二是在坚持原有的定期进行的体能、技能和处突训练基础上,树立法警大队准军事化理念,突出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探索和建立了一套注重实效,贴近实际,适合司法警察特点的警务训练机制,坚持“以考促训,以比促训”,提高训练的针对性、科学性;三是注重心理素质的锻炼。有意识地培养司法警察积极作战的心理和遇险不惊的素质,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能沉着地判断情况,作出快速反应。
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引导,做到管理强警。
一是平时通过战备教育、应急训练、方案演练,使司法警察在思想上保持高度戒备,在工作上、作风上养成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的良好习惯,适应紧急情况下的行动要求,为“处突”快速反应打下基础;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各中队的职责,实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达到司法警察一专多能的目的;抓好训练考核力度,对司法警察应达到的训练水平和掌握的业务技能,进行量化考核;三是特别加强领导在实战指挥时的学习和能力训练,熟悉现场指挥时应掌握的原则,熟悉现场指挥时应开展的重点工作,努力从“业务熟练、思维敏捷、判断准确、决断果敢、调遣警力合理、工作有序、讲究策略”等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现场组织指挥和应变决断及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