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年,家住铜山县刘集镇的王剑承包了镇子上的家园小区工程,雇了几个会干建筑的老乡,自己做起了老板。20071212晚,王剑的雇工张权在施工过程中,随断裂的楼板从三米处坠落,头颈部受到重创,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张权最终不治身亡。而事件的元凶则是王剑从卜文处购买的劣质楼板。张权的死亡应由谁埋单?由此引发了雇工与雇主、买方与卖方之间的系列诉讼。日前,铜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连环案件作出了生效裁判。

断裂楼板引发灭顶之灾

20071212晚,对铜山县刘集镇的张权一家来说是个不眠之夜。五十多岁的张权白天还好好地在刘集家园小区工地上干活,晚上就在工地遭遇飞来横祸,不省人事,给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带来灭顶之灾。这天晚上,张权像往常一样站在三米高的二层楼板上干活,突然“轰”的一声,他所站的楼板发生断裂折断,瞬间张权随断裂的楼板一同坠落下去。顿时,张权动弹不得,鲜血从他的安全帽里流了出来。被送往医院后,其伤情确诊为颈6椎骨折脱位伴四肢瘫,两个月后,张权因医治无效死亡。

连环诉讼赔偿由谁埋单

事故发生后,雇主王剑主动承担了99352.50元的医疗费。后因张权死亡,张家人将王剑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人身损害相关费用,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剑支付张家死亡赔偿金等计15万元,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为此已经花费了24万余元的王剑认为自己也是这起事故的受害者,这笔“帐”绝不应该由自己承担,那么应该由谁埋单呢?他的目光锁定了事故的罪魁祸首??断裂的楼板。这批楼板是200711月王剑花2万元从卜文处购买的,肯定就是这劣质楼板惹得祸!王剑遂将卜文诉至法院,要求卜文赔偿其因购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受到的损失,合计24万余元。被告则断然否认其楼板有质量问题,拒绝赔偿。

质检报告确定灾祸元凶

一块60厘米宽、12厘米厚并带有10根直径为4.2毫米钢筋的楼板为什么会轻易折断呢?其实这个问题王剑早在事故发生后就及时向铜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举报。20071217,铜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到施工现场检查,并在原被告均在场的情况下对被告生产销售的楼板进行抽样,后经检验确定被告销售给原告的楼板无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为不合格产品。

分清是非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铜山县质监局的抽检及检验是在原被告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现场检查笔录中还有原被告的签名,程序合法,可以认定被告销售给原告的楼板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张权受伤住院时的陈述及在场工人的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张权的张保权的伤亡与伪劣楼板的断裂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卜文作为楼板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遭受的损失。本案中,因楼板质量问题致原告的雇工张权伤亡,原告作为雇主已经支付了伤者张权医疗费等99352.50元、伤亡赔偿金15万元,这些就是因其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被告应当予以赔偿。遂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卜文支付原告王剑24935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