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中实践 在实践中学习?来自扬州中院学习调研阶段的报告
作者:刘俊 发布时间:2009-05-20 浏览次数:454
本网扬州讯:今年3月份以来,扬州中院围绕“思想认识要到位、思维方式要紧跟、讲话精神要吃透、工作结合要紧密、理论水平要升华”的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扎实,成效初现。
把握基本点 坚持学习先导
学习是基础,是先导。
以学习交流为抓手,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领导带头,当好表率,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地投入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积极撰写学习体会。院党组和院理论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和扩大学习4次,每人撰写了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学习实践活动参与度和覆盖面达到了100%。
以主题培训为依托,创新学习形式。中院从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选派54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层以上干部赴苏州大学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封闭培训。培训期间,邀请省社科院、苏州大学的专
以辅导交流为载体,检验学习成效。
找准切入点 坚持实践先行
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扬州中院集中开展好访基层、访民生、促发展走访调研活动,努力找准科学发展在基层的结合点、落脚点。
为推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涉诉企业数量增多,纠纷化解难度加大,阻碍了企业健康发展。扬州中院启动了“涉案百企大回访”活动,通过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谋求双方共同发展之策。
围绕关键点 坚持成效先现
深入开展“科学发展在扬州”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扬州中院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从服务科学发展和解决自身科学发展两个层面,立足法院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等内容确定了7个重点课题,由院领导分别带领分管部门人员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形成了《关于宏观经济变化引发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审判工作影响半年回顾》、《关于我市相关企业经营异常引发诉讼情况的报告》、《关于园区、开发区闲置土地及其利用相关法律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等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在调研的基础上,中院多措并举,主动加强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司法应对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力促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服务科学发展。建立服务承诺机制、做好判后答疑、开展前瞻性调研、集中清理涉企执行案件、协助化解工企矛盾、向相关企业发放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蓝皮书。让企业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促进企业自身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方案形成阶段及技术方案产业化阶段的司法保护,促进企业财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