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实行并坚持案件回访制度,积极开展对案件的回访活动, 有力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该院的案件回访制度将超期审执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领导机关督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以及随机抽取的案件,作为回访范围;回访内容主要是针对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枉法裁判、违法执行、“冷、硬、横、推”等衙门作风;重点对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知道案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回访。 据统计,2009年以来该院通过案件回访共采纳合理化建议26条,完善制度7项,解决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21条,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