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兄儿女齐上阵 法官调解离婚撤诉双双把家还
作者:周军 陈奎 发布时间:2009-05-19 浏览次数:753
本网宿迁讯: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有了小家庭的幸福,才有大社会的和谐。
姜某和刘某双方均系同村人,1985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同居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生育了二儿二女,结婚二十余年,双方的夫妻感情都很好,2007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并发生吵打,2008年1月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同年5月姜某起诉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不准许离婚后,双方仍未和好,姜某于
为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沭阳法院强化民事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据悉,承办法官方捷三个月内审结了136件民商事案件,其中调解撤诉共计123件,调撤率达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