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有了小家庭的幸福,才有大社会的和谐。518,一对濒临婚姻危机的夫妻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以及父兄儿女的亲情感染下,本来决意离婚的丈夫姜某和妻子刘某重归于好,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姜某和刘某双方均系同村人,1985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同居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生育了二儿二女,结婚二十余年,双方的夫妻感情都很好,2007年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并发生吵打,20081月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同年5月姜某起诉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不准许离婚后,双方仍未和好,姜某于2009510再次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2009518上午810,承办法官利用开庭前的半个小时组织双方调解。经过法官春风细雨般的悉心调解和姜某的父兄儿女的亲情感染下,姜某放弃了离婚主张,并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要求撤回与其妻子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至此,原本坚持要求离婚的姜某和妻子刘某和好如初,夫妻双双把家还。

为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沭阳法院强化民事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据悉,承办法官方捷三个月内审结了136件民商事案件,其中调解撤诉共计123件,调撤率达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