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运用诉前调解 第一时间为灾区民工维权
作者:毛国彬 蔡浩 发布时间:2009-05-19 浏览次数:651
本网南通讯:“你们真是为民解难的好法官!”当拿到17000余元拖欠工资款时,来自四川灾区的农民工杨某激动地握着海安法院调解法官的手说。仅用了一天时间,海安法院调解窗口便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七名地震灾区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并当场履行完毕。
经过了解,杨某等七人于去年来到海安打工,在周某承建的某工地(挂靠海安某建筑公司)帮助施工。杨某等人与周某分别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二年。去年春节前,周某支付了杨某等人部分工资,余下部分约定在今年给付。今年五月初,杨某等七人一起到海安周某处,要求结清去年所拖欠的工资款。在遭到周某拒绝后,杨某等七人先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均未能得到有效的处理结果。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杨某等七人所带钱物也所剩无几,无奈之下,杨某等人便到周某挂靠的建筑公司总部讨说法,坐在公司门口不走,甚至打电话和发短信扬言要杀害周某全家。
调解过程中,杨某等人与周某双方情绪对立严重,杨某等人要求周某立即给付拖欠的工资款。周某则认为双方约定了工作期限为二年,且工地停工期间也照样给杨某等人发放工资,加上自己目前资金紧张,多次拒绝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一度要离开法院不接受调解。经过调解法官一整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并通过周某挂靠的建筑公司从中协助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