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重视事后措施彻底打消一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自杀意图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09-05-19 浏览次数:792
本网南通讯:近日,启东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被告沈某因丈夫移情别恋,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意图喝农药自杀。在审判人员及庭室负责人的干预、劝说下,沈某才表示放弃轻生念头。庭后,法院了解到,沈某曾多次表露过自杀的意图,在其丈夫起诉离婚后,沈某经常神思恍惚,精神状态不佳。虽然沈某在法庭上表示不再自杀,但在法庭之外,其仍存在自杀的可能。
为彻底杜绝沈某轻生念头,启东法院及时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悲剧发生。一是迅速将情况向沈某所在镇、村的基层组织做了通报,要求他们关注好沈某的精神波动、日常行为等状况,遇情况及时与法院联系。二是会同妇联的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沈某的工作生活情况,与其谈心,促使其明白自杀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三是动员其女儿及其他亲属劝说沈某彻底放弃自杀念头,让其明白自杀只会给其女儿与亲人带来巨大伤害。四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拟定审理方案,确定了利用多种形式争取调解结案,条件不成熟时坚决避免判决离婚的审理思路,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目前,沈某精神状况良好,已多次表态正确看待婚姻问题,不再寻求自杀,案件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