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执行法官3小时执结3件积案
作者:何寿青 谢孝卫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次数:730
吴某是两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他都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还多次同执行法官避而不见,玩起了“捉迷藏”,还自豪地以为“找不到我的人,法院拿我也没办法”。执行法官根据吴某的错误行为,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和法律宣传,被执行人受到教育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并当场兑现了全部执行款。
与吴某有着相同境遇的是家住高邮市送桥镇张公渡村东陈组的陈某。陈某是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万元,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要求其履行义务,陈某均以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由于申请人长期瘫痪在床,其亲属扬言陈某再不给钱,将把申请人抬至其家中。为了钝化矛盾,化解对立情绪,执行法官在对陈某进行法律教育的同时,还开车接来了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进行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放弃2.5万元,陈某借钱履行了其余的全部执行款项。
当执行法官冒雨踏上返程的警车时,时间定格在了10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