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513,在沿江开发区110KV中海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江都法院依法实施先予执行措施将违法阻止施工的顾某等5人司法拘留,有效保障了110KV中海输变电重大工程得以顺利施工。

110KV中海输变电工程位于大桥境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江都市沿江开发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的供电专线施工工程。经过市规划部门勘察设计,供电专线需跨越一家在河边违章建造的酒店。自确定供电专线线路后,开发区、村组、公安等部门人员先后多次与该店店主顾某及其家人沟通,提出多种补偿措施,但顾某及其家人执意不准架设高压线,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要求,野蛮拒绝了任何协商,并以堵塞施工车辆、抢夺施工器材等手段阻挠施工。对此,江都市沿江开发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向江都法院提交了排除施工妨碍的诉状,并申请先予执行。

江都法院审查认为,经市政府批准和规划部门规划的110KV中海输变电工程,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符合法律规定。且该涉电扩容工程关系到沿江开发区的纵深推进,关系到一批已订合同的履行,如果不能如期完工,会造成相当的损失,从促“三保”的高度,江都法院果断裁定任何人不得阻止施工,并于55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513,江都法院组织20多名干警,在公安、消防、村组及妇联等部门的协助下,在施工现场拉起警戒线,对冲入现场阻挠施工者当场抓捕,果断处理突发事件,最终保障了施工的顺利进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江都法院高度重视、精密部署、协调配合、措施果断,为顺利执行提供了保障,更为沿江开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