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就打断你的腿 女性亦能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
作者:陶玉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次数:662
本网无锡讯:不满丈夫屡次提出离婚,妻子多次率亲戚儿女阻止丈夫参加法院开庭。家庭暴力并非男性专利,女性亦能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崇安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张芝(化名)与王贵(化名)结婚近三十年。二人生育三名子女,历经几多艰辛才挣下一份家业。挣钱虽然多了,二人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张芝称王贵自1997年起就在外面有了女人,自己为了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忍气吞声,装作不知情。没想到,自己的忍让还是唤不回丈夫的心。2003年起王贵先后三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俗话说:糟糠之妻不下堂。王贵的行为引起子女和亲朋好友的一致反对。据王贵称,为了阻止他离婚,张芝每次在开庭之前就率亲戚儿女“绑架”自己,不让离开家门。由于没有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王贵起诉离婚总被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有一次因为坚持去法院参加庭审,王贵被亲戚们打断了小腿。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王贵还拿出了他脸部及腿部受伤的两照片。
崇安法院经审理认定,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提醒广大女性需以正确方式处理婚姻问题,否则将错失挽救婚姻的最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