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四好”积极促进妇女儿童维权
作者: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3-07 浏览次数:271
苏州市相城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获评区“五一巾帼标兵岗”、市“妇女维权示范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好妇女儿童维权。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少年庭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加强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建设,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妇联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充分挖掘妇联“娘家人”善调解、易沟通、重情理的优势,全面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强诉讼服务,服务好妇女儿童维权。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妇女儿童维权“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缓诉讼费用,依法从程序上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发挥职能作用,保护好妇女儿童维权。从严惩处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抓好涉少审判工作。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依法审理离婚、分家析产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加大抚养、赡养、拖欠工资等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实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好妇女儿童维权。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争取就地办案,力争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普法宣传工作,牵手妇联等单位开展“姐妹牵手、相约春天”系列现场法律咨询,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具有普法教育价值且不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件,引导妇女儿童正确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