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近75%再攀新高
作者: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18 浏览次数:410
本网南通讯:今年1-4月份,南通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了4.96%,同比上升1.66%。其中,基层法院调撤率达76.54%,同比上升1.52%,中院调撤率53.56%,同比上升了5.56%。
诉前调解与速裁机制衔接提高效率。全市基层法院立案庭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达成调解协议经申请,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简易案件,由速裁庭快速裁判。
内部挖潜与外部支援并举充实力量。实行动态分案,将案件向结案快、积案少的人员流转;试行“人随案走”工作机制,压缩综合部门人员,将办案人员向案件多的庭室转移;对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的人员,组成机动合议庭,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办理部分案件。中院还下派审判骨干到法庭挂职,同时尽力留住退居二线的审判人员,利用他们的丰富经验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
专项活动与业绩管理齐抓明确导向。南通中院从年初起在全市法院开展“促进案结事了,实现争先进位”专项活动,制定了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责任目标,突出案结事了的导向要求,通过对全市法院调解案件进入执行情况、生效案件进入申诉情况的专项通报,强化对效果指标的专项管理。同时,中院强化对调解工作的专项管理,在全市法院设立调解能手奖,奖励调解多、调解好的法官,并将调解成效与法官晋级晋职和评先评优挂钩,在法官培训和提拔中优先考虑调解能手,充分调动了法官调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