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对东台法院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新要求
作者:徐蕾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557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所采取的五项举措不仅得到该市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引起省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日前,东台籍5位省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陪同下专程前往该院,调研视察工作,并对法院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要求。
一是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企业合法运转的基础上,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带来影响的背景下,要审慎处理过渡时期的涉企案件。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的衔接,加强与企业工会组织的沟通,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努力钝化矛盾,切实解决好日益增多的债务纠纷、劳资纠纷等,做到放水养鱼,力戒杀鸡取卵,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涉企纠纷,要多做调查,多听取意见。要积极有效化解纠纷,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合法范围内争取调解,减少判决,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因不服判决带来更大的矛盾,减少社会震荡,使企业能够正常运转。
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要求。法院要担当好企业经营的坚强后盾,决不因案件增多而降低工作标准,放松工作要求。要主动关心企业的发展,深入持续地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满足企业的司法期待。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律普及力度。法院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的普及面。要继续开展审务进企业活动,到企业开办《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对于企业遇到的一些涉法问题、商业清算问题,要做好法律咨询,以扩大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