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法院速裁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诉累
作者:王建刚 盛茂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552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急涉诉群众之所急,完善了速裁机制,设置了速裁庭,选择了一批业务精通、效率高的法官专职于办理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双方对诉讼证据没有异议的民事诉讼案件,在立案庭立案后当即移交速裁庭。案件审理一般采取独任简易程序,在不违背简易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强调调解,方式灵活机动,不仅当事人可以做到随时到庭,随时调解,也可以通过采取对当事人电话通知、上门预约等简便方式随时开庭,尽量简化审理程序,在已审结的速裁案件中,结案期间一般不超过15天。速裁庭成立以来,所审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6.8%,自动履行率94%,上诉、申诉和上访率为零。
该院民一速裁庭充分发挥速裁机制的有效作用,仅用半天时间成功化解一批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灌云某医院18名职工和院方握手言和,解决争议标的285730元,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告系一家民营医院,今年因涉诉变更了经营场所,内部管理一度出现混乱,引发工资福利、跳槽等一系列劳动争议纠纷。2008年底,18名职工以院方拖欠工资、奖金为由申请劳动仲裁。灌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后做出仲裁裁决,由医院限期支付18名职工工资、福利及赔偿金等共计285730元。医院不服裁决又将18名职工诉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决。18名职工及其亲属闻讯后情绪激烈,集资聘请律师,声称如果不能实现权利将群体上访。开庭当天,该院民一庭及时把握案件动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案件由来及双方当事人心理特点,依法行使释明权,充分发挥已建立的调解网络优势,面对面开展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特邀调解、有双方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协助调解工作。中午12时30分,双方终于按劳动仲裁标的款的68%分别达成和解协议,18件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涉案及参与各方对法院的赞誉声中被速裁庭圆满调结。(盛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