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法院五措并举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审判绩效效果好
作者:刘江洲 发布时间:2009-05-14 浏览次数:467
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淮安清河法院面对案件增幅过快、案多人少等难题,认真研研究分析,完善机制体制,破解难题,提升审判绩效,取得了显著成效。1至4月份,该院在案件总量与去年同比净增2000件的情况下,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68.6%和68.4%,发改案件同比由13件下降至4件,发改率降至0.1%,行政一审撤诉率66%,同比上升32%。
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审判组织,推行 “一审一书”办案模式;完善执行组织,按2+1+1模式即两名执行员、一名执行法警、一名书记员组成一个执行组,共同开展执行,提高效率。
二是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调解息诉意识,积极指导辖区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工作,构建辖区调解网络;联手区司法局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前置调处案件。1至4月份,诉前调解委调结案件100余件;开发区法庭大力强化调解工作,由开发区政法委和法庭牵头,公安、信访、城建、劳动等部门协助,形成调解联席会议机制。1至4月份,法庭共成功调结农民工讨资案件2092件,为农民工讨资3000余万元。
三是强化审判业绩评价机制。合理评价案件效率。修订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合理确定各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对办案周期短的给予奖励,对长期未结的扣分处罚;突出案件质量。严把质量关,对被发改的案件实行重罚,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强化案结事了。加大对调解率、上诉率等重点指标的考核力度,着力降低涉诉信访。
四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做到每月普查不少于结案数的20%,专项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重点问题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部参与案件评查。五是完善审判节点控制。强化定案机制,规定独任审判判决的案件必须经庭长审核,调解文书必须由审判长签发。建立全庭通案制度,各庭定期组织全庭人员研究本庭重大疑难案件和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建立民事案件协调机制,定期由分管民事院长召集民一、民二、法庭、审监庭负责人共同商讨民事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统一执法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