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日,江苏省无锡南长区法院少年合议庭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小张盗窃一案。

小张系无锡市某技工学校的学生,今年1月份的时候因一念之差,盗窃了同宿舍同学、好友黄某的银行卡并偷看了密码,之后至银行自动提款机提取了人民币2000余元。案发后,小张后悔不已,主动向黄某退赃,并积极交纳财产刑保证金。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承办人并没有予以简单地处理,而是先向区司法局发出调查评估函,要求其对被告人的一贯表现、个性特征、家庭情况、学校意见、帮教条件、再犯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对其是否可以适用非监禁刑进行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移交法院。承办人同时还与学校领导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其在校情况。经过庭前调查,承办人了解到小张是一个一贯表现非常不错的学生,能积极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2008年还被学校评为优秀团干部。此次犯罪纯属缺乏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看见到了嘴边的肉,一时萌生贪念所致。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终决定对其单处罚金。

为了落实对小张的判后帮教措施,并帮助其顺利返回校园,承办人邀请了学校领导及被害人黄某来院旁听宣判。宣判后,小张当庭宣读了其所写的《忏悔书》,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黄某的谅解,并表达了重返校园的愿望。黄某当即表示谅解小张,并称还是好朋友。学校领导也表示同意小张返回学校继续就读,并会加强对其的监督。随后,法院、学校、小张及其家属四方共同签订了对小张的《帮教协议书》,约定对小张实行判后帮教至其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