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512下午,南通中院执行局、法警支队部分人员在执行局王成局长的带领下,冒雨前往南通市区某小苑强制执行曹某强占住房案。

曹某强占张某住房达数年之久,一直未归还。为此,张某先后多次上访,南通市委政法委、信访局曾多次协调此案,要求中院尽快妥善处理。江苏省法院也明示将该套房屋给张某,请南通中院尽快执行到位。南通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和领导多次前往曹某处做工作,或通知曹某前来谈话,曹某不予理睬。424,中院依法贴出公告,限三日内腾空房屋自行离开,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曹某依然置若罔闻。之后,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又多次电话告知曹某让其尽快搬走,曹某嘴上说好,行动依然如故。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债权人的利益,中院决定强制执行。12日下午,时值中雨,执行局在家的法官与法警支队部分人员在局长王成带领下,开着警车冒雨前往执行。法官们将物品一一登记,并请来当地居委会人员见证,然后,法官动手将屋内的物品一一归类装车,大家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终于将所有物品装上了车。此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贴出公告,限期前来法院处理。法院当即做完笔录后,将房屋钥匙交给张某。就这样,一起多年强占住房案,在南通中院执行局的有力执行下,终于圆满结案。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