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随地解小便 旁人劝告反动粗
作者:顾永祥 杜一 发布时间:2009-05-14 浏览次数:765
本网无锡讯:安徽籍男子刘某,不讲公德,一次饮酒后在一理发店门口随地小便,理发店主说了他几句,两人发生争执,过路人上前劝阻了一番,刘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动手殴打店主及过路人,致一人受伤。日前,锡山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在犯罪以后能主动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医药费等经济损失,有一定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