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日前,南京下关法院首次在区看守所公开开庭,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泽东故意伤害一案,100余名在押人员旁听了庭审。被告人王泽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一年零十日、罚金人民币1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下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泽东因涉嫌抢夺罪被羁押,39被下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次日,王泽东强行要求同监室另一在押人员为自己和其他几名在押人员洗衣服,遭到拒绝后,王遂殴打对方致其左脚踝关节骨折,构成轻伤。

打击牢头狱霸,规范监管秩序,对依法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关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将庭审开进看守所,现场说法,震慑犯罪,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