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5月12日,信访人侯某拿到五套安置房和5万元拆迁补偿款,饱含深情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有你们帮忙,我们家的安置房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实呢。你们真是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啊!”这是无锡中院执行局与立案庭联合执法、成功化解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之后的场景。
案件还要从十多年前说起。1995年6月5日,无锡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城建公司)根据无锡市有关部门批文和拆迁许可证,对无锡市东、西映山河地区部分房屋实施拆迁,进行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当时,信访人侯某四兄弟及老母亲的共176.5平方米房屋在拆迁之列。拆迁中,因双方对安置补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城建公司于1996年9月9日诉至法院。此案经一审、二审、中院复查、省法院指定异地复查,案件在事实认定、审理程序、人员作风方面均无问题。但侯某一家人始终不服法院判决,多次到法院上访、到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申诉。2008年“两会”期间,侯某到无锡市人大、全国人大反映情况。此案迅速引起无锡中院的高度重视,该院立案庭副庭长谢伟多次接待信访人、并召开听证会,耐心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教育劝导工作,使信访人安置期望值降至现实位次。在案件进入关键阶段,无锡中院执行局邱必友副局长,设身处地地为信访人着想,多次找城建公司协调沟通,并通过提供周到的司法服务,赢得开发商的尊重和支持,促使城建公司再三让步,为信访人争得更大利益,终使上访多年的信访积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