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为了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无锡市南长区法院自08年起将“诉调对接”作为工作重点进行落实。但由于目前仍属于探索阶段,无论是体制或是机制均面临诸多制约,2008年南长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为20件,其中7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仅为35%。

“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但在实践中许多制约因素的存在对工作的深入形成了不小的障碍。”南长法院民一庭陈瑜庭长进行了十分中肯的总结。“诉调对接”在现阶段主要由法院业务部门推进,但由于资源和精力的局限,推进工作难度不小。另外,适用范围较窄。使用最多的仅有协助调解,案件也大多局限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缺乏的完善的激励机制,调解员很难都有内在动力和热情,而案件的审理期限延长、业绩考核指标受影响的结果也影响着法官的积极性。

“我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有些体会,也将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完善的途径。”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张国元法官给出了这样几个建议:首先,可以将“诉调对接”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变法院牵头推进为各单位主动参与,提高社会各界参与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另外,要扩大诉调对接渠道,将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纳入对接范围。还有,激励机制也很重要。要给予民调人员一定的物质报酬,同时对“诉调对接” 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官在业绩考评、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