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日,江阴法院执结一件非法留置他人车辆长达一年多的案件。

被执行人赵某因案外人丁某欠其一笔债务,将属于申请执行人王某借给案外人丁某的一辆小轿车非法留置长达一年有余。王某无奈起诉至法院,经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赵某应立即归还申请人王某涉案轿车一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一直东躲西藏,同时将车藏匿在其朋友处。无奈,申请人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赵某并传票通知赵某到庭,但赵某拒不到庭,甚至在一次电话通话中放言:“法院又怎么样,丁不还钱我就不还车。”200958日凌晨,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晨间执行,执行法官赶赴被执行人赵某家中,面对法院执行人员,赵某妻子声称其不在家,但慌张的神色出卖了赵妻的谎言。细心的执行人员最终在一间隐秘的房间内找到了被执行人,被抓个正着的赵某面对法官,仍企图抗拒执法。执行法官当机立断,采取强制措施,将赵某制服并带至法院。经过法官耐心细致、情法并重地教育,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天就将车辆归还给申请人。赵某悔恨地说:“本来我是受害者,但由于不懂法,让我又成了违法者。经过这一系列事情,特别是法院、法官的教育,我终于明白知法、懂法、守法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