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坚持四个结合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作者:丁扣萍 吕俊霞 发布时间:2009-05-13 浏览次数:409
本网盐城讯:建湖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四个结合,确保该项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
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司法意识,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同时,在广大干警中扎实进行警示教育,以认真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落实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
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提高审判能力、审判质量相结合。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依法裁判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化审判质量管理和审判质效考核,力争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将案件质量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服务企业、提升形象专项活动相结合。在实践活动中,安排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联系企业,了解企业法制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企业风险排查工作,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快速审、执涉企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企纠纷。
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推行多形式执行措施,强化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力争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对被执行对象的法制宣传,力促被执行对象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