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队伍作风建设
作者:朱林军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数:567
本网南通讯:日前,如东法院以部门为单位,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出台的五个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并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强化四种意识,努力促进四种作风的良好转变。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针对法院队伍中有极少数人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出现司法不严格、不文明等现象,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转变思想作风。要求全院干警以部门或支部为单位,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公仆意识、为民意识和宗旨意识,激发起干警的履职热情,切实做到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
二是强化勤政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个别干警上班迟到早退、不在岗等问题,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勤政意识,使全体干警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院由监察室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干警的上下班情况、在岗情况、庭审纪律、接待当事人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坚持每月一通报。
三是强化表率意识,切实转变领导作风。针对当前少数干部作风上存在宽于已、严于人,重管案、轻管人,责任传递不力等问题,崇安法院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表率意识,要求干部把心思放在谋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中,在群众面前做到三个“管住”和三个“不该”:管住自已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已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已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凡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做到,凡要求干警遵守的,领导干部必须先遵守。让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成为一般干警看在眼里,服在心里,跟着效仿,跟着示范的标杆行为。
四是强化廉洁意识,切实转变品德作风。针对少数法官存在追求享乐主义等问题,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深化“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荣辱观,使干警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公正司法。一是要增强自觉抵制利已主义思想侵蚀的能力,不能有以权谋私行为,不得向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二是要增强自觉抵制“人情风”侵蚀的能力,牢牢把握“清正廉洁、公正办案”这一底线,始终坚持人民法官的道德原则,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