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江西省某市申请人彭某从高淳法院法官手中接过20000元执行款时激动不已,连声感谢法院帮他及时追回欠款,使他的企业得以正常运转。

该案被执行人朱某全家举债40多万元从浙江来到高淳某镇承包了一砖瓦厂,经营期间朱某于2007年向彭某购买煤渣做砖瓦辅料。20088月,经双方结算,朱某尚欠彭某货款5万多元。由于经营不善等多方面原因,朱某承包的砖瓦厂负债累累而倒闭停产。期间,彭某在老家的公司也因欠债很多经营十分困难。彭某于是在2008年底诉至高淳法院,高淳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朱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所欠货款。

判决生效后,见朱某没有及时付清货款,彭某于20091月向高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接手此案后,在调查中发现朱某承包经营的砖瓦厂已经停产,并且每天都有很多债权人堵在厂里要债。当承办人找到朱某时,朱某一再表示自己确实没钱、没有能力履行,也没有其他办法筹到款。同时,承办人发现砖瓦厂内除了一台铲车外已没有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了。于是,承办人根据彭某申请,依法决定扣押该台铲车。在执行现场,当朱某得知法院依法要扣押铲车拍卖抵债时,情绪十分激动。朱某的妻子在一旁边流泪边对承办人诉说:朱某已经一整夜没睡觉,也没吃饭,他说他已不想活了……此时,周围群众越来越多,短时间内就围了数十人,大家对此议论纷纷。

在议论声中,承办人了解到要扣押的那台铲车是朱某唯一值钱及可以变现的财产。一旦法院扣押了铲车,那么朱某的其他债权人就会随即诉至法院。那时,不但朱某仅存的一丝继续经营的希望破灭,而且对朱某来说所负的债务会更加沉重。从一开始接触朱某,承办人就发现朱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词,一直心事重重,精神状态较差,并且其说话往往词不达意、思维较为混乱。可以肯定的是,朱某不属于恶意逃债类型,主要是欠债较多没有完全履行所欠彭某债务。

怎么办?望着朱某临近绝望的眼神,承办人决定在强制执行之前再找朱某做一次工作,看其能否想到其他替代方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在朱某再次表示没有其他方法可想之际,朱某的一个朋友从人群中站出来,表示愿意作担保,请法院帮做工作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延期执行。承办人于是转身询问彭某的意见,并向彭某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与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后果等。听了承办法官的一番话后,在执行现场的彭某主动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款项,要求除先前支付的部分款项外,朱某在一个月之内再付20000元即全部了结。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朱某的朋友作了担保。随后一个月中,朱某的朋友依照原先承诺将自己担保的20000元款项代付到法院。朱某的妻子也来到法院,一再表示感谢法官帮助化解矛盾,救了她们一家。此时,朱某的妻子才流着泪地向承办法官说了当时一段不为人知的细节:“法院来执行之前,朱某已心灰意懒,他已预料到法院可能会扣押铲车,打算在法院扣押寄托其唯一希望的铲车之后,一死了之。所以如当时承办法官坚持要扣押铲车,而不是先征询其意见的话,朱某早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