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首次成功拍卖赃物上缴国库
作者:徐文杰 发布时间:2012-03-07 浏览次数:288
3月7日,在一起财产刑执行案件中虎丘法院委托拍卖的赃物被成功拍出,这是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没收赃物上缴国库进行执行的首例。
武某被虎丘法院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外,并处以没收受贿所得iphone4两台和ipad一台,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财产刑内容移送执行局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参照民事执行规定”的相关内容,该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赃物进行评估,并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并最终以超出保留价近一倍的价格成功拍出。这一成功案例为探索财产刑执行中没收财产范畴的执行方法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