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三项平台”推进法院附设调解窗口工作
作者: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数:426
本网南通讯:南通中院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为契机,在辖区法院附设21个调解窗口,打造三项工作平台,着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一季度,各调解窗口共调解成功案件269件,成功率达66.58%。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75件,调解成功率达96%。
资源整合,打造社会力量的合作平台。该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在人民法院设立调解窗口的意见》,并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到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和矛盾调处中心,大力推进法院附设调解窗口的设立工作。
流程整合,打造矛盾解决的直通平台。在立案时,根据纠纷特点和调解难易程度筛选出一批适合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暂缓立案,移送调解窗口调解。同时,在各基层法院成立速裁庭或速裁中心,对于调解成功但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书的,由速裁庭(中心)立即立案审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实现案件审理流程上的无缝对接。
管理整合,打造纠纷分流的效益平台。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每个调解窗口由调处中心指派1-2名调解员,法院为每个调解窗口配备1名辅助人员,负责登记、材料移送、台帐资料整理等工作,并由法院负责对调解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勤,调解员必须遵守法院工作纪律。调解窗口既积极开展自身的诉前调解工作,也配合法院做好委托调解或者协助调解,极大地发挥“一窗口三功效”的作用,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