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五个明确”进一步规范案件扎口管理
作者:张宝玲 惠蕾蕾 发布时间:2009-05-11 浏览次数:556
本网连云港讯:为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用,更好地提高审、执案件的效率,督促承办法官及时报结案件,连云区法院近日出台了新的《案件结案扎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从5个方面明确规定案件扎口管理,有效防止了审、执结案件提前报结现象的出现,切实保障了审判质效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实现司法公正。
明确了具体报结案件方式。过去,审、执部门报结案件的方式是书记员拿着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案件审批表报结案件。连云区法院在实践中发现,这种方式往往出现结案时间与部门负责人签字时间不符,以及签字后仍隔几天才到审管办报结案件的现象。该院认为,这在案件扎口管理中是个“弊端”。新《规定》中要求报结案件时一并将卷宗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核对结案时间并登记备查这一方法,有效防止了上述情况的发生。
明确了报结案件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证据。新《规定》中,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核对卷宗材料过程中,对于没有结案证据材料或申请人书面结案表示、送达回证日期与实际报结日期不一致的案件,一律不得作结案报批。
明确了结案的审批程序。新《规定》要求,主审法官报结案件必须经所在负责人签批和审管办审查批准。不符合结案标准的案件一律不得报批。
明确了数据源头的输入管理。过去的报结方式可能出现填报时间与实际结案时间不一致等诸多因素,给司法统计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新《规定》从抓数据输入源头着手,全面规范了案件报结数据对案件及综合信息系统的填报时间、内容、文书送达等内容,为保障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奠定了基础。
明确了个案流程管理的措施。新《规定》重点加强审判流程的节点管理,并明确了结案标准和审批程序。对案件从立案、审理、裁判、送达、执行等关键节点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办案全流程的规范顺畅。
该院在新《规定》中,将规范结案作为审判纪律加以规定,要求全体审判人员严格遵守。新《规定》的实施,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结案数据偏差、规范结案方式、促进全院质效数据的全面提高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