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滨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多项措施为妇女维权,收到良好效果。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将强奸、强迫卖淫、拐卖妇女、重婚等严重损害妇女人身财产利益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坚持快审快判、从重处理。2011年以来,该院共审结上述案件45件,惩处犯罪分子68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在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对妇女依法予以适当倾斜和照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探索婚姻家庭案件多元化的调解处理机制,紧密依靠妇联、工会、村(居)委会等组织,引入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处理,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全力化解婚姻矛盾,增进家庭和睦。2011年,该院共审结离婚纠纷案件1206件,调解、撤诉结案1106件,调撤率达91.4%,未出现一起涉诉上访、信访案件。

 

畅通妇女维权 “绿色通道”。除不断加强审理外,还注重从立案、执行两方面作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妇女维权“绿色通道”,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尽快、足额实现。立案阶段,对原告为妇女,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离婚、抚养、赡养、探视子女权等案件,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

 

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12.4全国法制日等时间,举办妇女维权法律咨询,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培养和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开庭进社区等活动,选择典型妇女维权案件现场开庭,通过多领域、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妇女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