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56,铜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思忠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2009年初,现年43岁的农民罗思忠以县委书记的姓名伪造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办理了农村信用联社借记卡和手机SIM卡,然后以县委书记的名义发短信给该县铜山镇驿城村村支书,说扶植企业发展需要资金,让其往之前冒名办理的那张借记卡里汇350万元,本以为可以坐享其成,哪知被村支书一眼识破诡计。

法院认为,罗思忠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