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家庭,向家庭暴力说不!”36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正式成立全国首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这支首批由22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中,成员包括心理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以及妇联、公安等专业工作人员。

 

2008年,崇安区法院进行了司法反家暴的试点工作,发出了全国第一份人身保护令。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崇安区法院的探索和尝试,无疑为我国司法预防和制止家暴开了先河。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审理涉暴案件66件,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8件,发出人身保护令8份,制止家庭暴力40余次,均有效防止了家庭暴力的再度发生。

 

“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不仅产生的原因多种,而且产生的问题复杂多样。而解决这些不同的问题需要充分整合社会力量,不同的部门、机构间密切合作。”崇安法院院长刘一勤介绍。

 

“法官,我不离了,我要撤诉。”20108月,因管辖权问题,崇安区法院接到一起其它法院移送的案件,而当法官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原告林某时,林某却表示不想再打官司。在法官的细心询问下,林某才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林某的丈夫徐某存在家暴现象,林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令其想不到的是,徐某在接到传票后竟暴跳如雷,对自己又是一顿毒打,还出言威胁林某。出于害怕,林某才决定撤诉。

 

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该院“涉家暴婚姻案件合议庭”聘请了国际注册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和矫治。在法官的法律释明、心理指导师积极参与下,徐某心平气和地签收了法院作出的人身保护裁定,并保证不再对林某实施家庭暴力。

 

如果忽略对施暴者的心理干预和帮助,片面的惩治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家暴的根源。因此,反家暴绝非惩罚施暴者那么简单,而法官对家庭暴力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了解程度不够,往往会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起不到积极的作用

 

在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中,被认定为身体暴力的有6件、精神暴力的1件,经济控制和身体暴力的1件 。面对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的指控,当事人如何有效举证,法院依据怎样的标准予以认定?”崇安区法院副院长洪生富说。

 

带着这样的疑问,该院的法官开始“反思”:如果让这些社会上的专业人士参与进司法活动,不仅能够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心理,还能有效保证“人身保护令的”的落实和案结事了。

 

2010年下半年,崇安区法院便着手与江南大学、苏州大学、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教授、专家联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审理指南》的相关规定,拟设立“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并在该院审理涉暴案件过程中参与进来。

 

专家辅助机制有一套自己的运行方案。专家辅助人作为专家证人出庭观摩、评定,必要时接受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和质疑。法院指定专人定期与专家委员会成员取得联系,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其在履职期间提供阅卷、调查、出庭方便。

 

“专家辅助人不仅能对案件提出意见,还能对家庭暴力给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形成评估报告,以此作为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参考。”崇安区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是否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创伤及严重程度、目前的症状、过去的成长经历、以及父母或直接抚养者对未成年人的经历和症状所持的态度。

 

专家辅助机制的构建,是崇安法院将涉暴试点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的一个全新尝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真正为涉暴案件的受害方撑起法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