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护身符”起了大作用
作者:冯卫红 邓文瑶 发布时间:2009-05-11 浏览次数:436
本网无锡讯:这张小“护身符”是最近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规定的提示卡,要求每位干警随身携带,随时抵御不正之风。可别小瞧这小小的卡片,最近,它可起了大作用。
近日,南长法院受理的无锡某机械公司诉上海某印染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上海印染公司提出设备质量鉴定,承办人与司法鉴定的法官一大早就和鉴定机构的专家一同赶往上海。由于印染公司地处上海的远郊金山,到达那里时,已是上午十点半。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安排鉴定程序、勘验鉴定设备、告知双方鉴定内容和义务后,已近下午一点。期间,承办人和鉴定法官发现印染公司的副总不断和员工及代理律师说着什么。果然,鉴定事宜刚完成,该公司律师就开了口:“饿坏了吧,去吃点便饭。”“谢谢,我们自己随便吃点就行。”两位法官委婉地拒绝了。“便饭而已,在我们的大食堂里,相当于外面的盒饭嘛。” 印染公司副总的语气中明显有些不痛快。“就是,这里是工业园区,周围也没有饭店。就在这里吃点吧,我们也不会说出去。你们不放心的话,我们一起吃。” 原告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律师也一起劝说。两位法官相互看看,几乎同时掏出了那张“护身符”,并向周围的人作出了解释。
看了提示卡上的“五个严禁”,大家终于同意“放法官一马”,印染公司的代理律师临走前悄悄地对副总说:“无锡法院不错,还随身带廉政规定,这件案件不管结果如何,我们对他们的公正没意见。”
真的与当事人说的一样,两名法官足足花了45分钟才找到一家即将打烊的小店,吃着已冷硬的饭,他们还是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