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三强化三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9-05-08 浏览次数:458
本网镇江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发区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法院工作的关系,创新工作思路,树立“三个理念”,使学习成果迅速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的动力,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调解职能,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该院强调通过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审理案件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民事案件中,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委托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动员一切优势资源,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加大对赔偿问题的调解力度,尽最大努力使受害人“流血不流泪”。
二、强化巡回审判,树立审判“大众化”理念。充分发挥固定审判点的辐射作用,强化巡回审判制度。利用固定审判点的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等功能,将审判法庭搬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让司法更加贴近民众。要求法官到田间地头、乡村社区开庭办案,简化诉讼手续,使开庭程序通俗易懂,并邀请群众参与到诉讼调解过程中,逐步形成法院开庭形式的大众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三、强化绩效考评,树立法官干事创业理念。该院认真推行绩效考评机制,激励法官充分挖掘审判工作潜能。把法官队伍作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考评,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三大环节流程中,并把考评结果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在法院形成奖勤罚懒、凭政绩用干部的机制,调动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使广大法官树立起干事创业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