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法院成功的避免一起庭审安全事故
作者:潘俊 发布时间:2009-05-08 浏览次数:507
黄某诉丁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院沿江法庭再次开庭审理。因双方积怨较深,该案件在上次庭审过程后,丁某曾纠集人员在法院外对原告及亲属进行殴打,丁某被治安拘留15天。为保护当事人安全,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庭审的安全保障工作,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增加值庭、巡视法庭的警力,控制庭审过程中法庭秩序。加强安检的力度,在法庭外临时增设安全检查。同时,布置警力,确保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退庭的安全。
由于事前部署周密,安全保障工作收到成效。开庭前,在对当事人随身携带物品检查时,查获了丁某包内携带的违禁物品“酸性腐蚀液体”(洁厕灵)。庭审结束后,丁某又纠集了约二十来人在法庭外伺机闹事。法警大队及时与公安“110”取得联系,并联合协作将一方当事人安全撤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