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法院巧打“联动牌” 成功化解两起疑难旧案
作者:林丽君 发布时间:2009-05-08 浏览次数:412
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为确保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取得实效,锡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在贯彻落实“庭长负责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民本意识,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巧出联动妙招,促使两起历时三、四年的疑难关联案件一举审结,成效喜人。
两地三案接踵而来
2005年,镇江某金属材料公司一纸诉状以无锡某置业公司及其镇江分公司拖欠钢材款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支付近60万元货款并承担高达百万元的赔偿金。本案仅管辖权问题就几经周折,最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方才尘埃落定。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案被告无锡某置业公司又以原告镇江某金属材料公司逾期供货为由向本院另案起诉,要求其承担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这两起案件尚未审结,无锡某置业公司镇江分公司又因镇江某金属材料公司所供的钢材质量不合格而被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镇江某金属材料公司坚称所供材料合格,于是在2006年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质量监督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本院审理的上述两个商事案件亦因此而中止审理。其间,因镇江市公安局对金属材料公司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对其立案侦察的原因,该行政案件一度中止审理,审理障碍消除后该行政案件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判决后再二审,由此导致两个商事案件一拖再拖。
化繁为简巧打“联动牌”
虽然这两起商事案件确因需以镇江行政案件的裁判结果为依据而无法在短期内正常审结,但锡山法院民二庭不因案件中止、暂停计算审限就有所懈怠,而是在庭长督办协办的制度框架下,由庭长进行统筹协调,积极将“被动”审判转化为“主动”审判。
通过庭务会集体研讨及承办法官自身对案件的梳理,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做到化繁为简的第一步;通过多次组织调解及释法,找到问题症结,把握纠纷实质,逐步消除双方对抗情绪,做到化繁为简第二步;积极保持与镇江行政案件一审、二审法院的密切联系,全程跟踪、及时了解行政案件的审理情况及相关进展,有效整合两地优势司法资源协同作战,实现与镇江中院的司法联动,全局性地就三个案件两种性质的纠纷进行调解,做到化繁为简第三步。
庭长挂帅一锤定音
考虑到这两起案件搁置时间较长,当事人各方在多年的拉锯战中对立情绪日益严重,一再拖延下去恐怕导致各方矛盾激化并产生不良社会效果,民二庭虞静珠庭长近日亲自挂帅,带队赶赴镇江协调此案,最终协同镇江中院共同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各方签订和解协议,同时撤回其他诉讼,从而避免了更大范围的滥讼,实现了两地三案的一揽子解决,取得了“案结事了,和谐共赢” 的良好审判效果。
这两起疑难旧案的顺利结案同时也标志着民二庭2008年4月以前的案件全部审结,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