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200956,盱眙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刘卫花和三名法官风尘仆仆来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谷里镇。经过几番交涉,克服重重阻力,从戴某的亲友手中接过年仅五岁的想想,马不停蹄的连夜驱车赶到盱眙将孩子交给申请人李某。年幼的孩子一见到妈妈就哭着扑向母亲的怀抱,母子相见的哭叫声使在场的法官也禁不住流下同情的泪水。

原来,李某与戴某原本是一对幸福的伴侣,婚后不到一年就生下一女。后因感情原因两人闹起离婚并上诉淮安市中级法院。20062月淮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李某与戴某离婚,婚生女想想随李某生活,戴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260元;戴某一次性给付李某经济补助20000元。判决生效后,戴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并玩起了失踪。2006年底盱眙法院对戴某采取悬赏公告执行的方式,因未得到戴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情况,该案执行未果。

在今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盱眙法院多方查找戴某的下落。131经有关人员举报,戴某将从外地打工回来为母亲做寿,盱眙法院执行局知道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去,在他母亲的寿宴上将其依法拘留。在戴某被拘留期间,办案人员多次提审,戴某称其一直在大连市的瓦房店打工,月收入1000元左右,女儿想想这次没和他一起回来,被他放在朋友家里,但他拒绝提供具体的地址、联系方式及交付戴小孩的措施。在这期间,李某因想女儿心切,又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在外查找女儿的下落,精神有些失常,情绪特别冲动,携众多亲属多次到县人大、政法委、法院又哭又闹,并扬言“若戴某不把女儿交给她,拘留期满就咂死他”。

盱眙法院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加大执行力度,执行二庭的刘卫花庭长亲自办理此案,她多次与李某及其亲友沟通、加强析法释疑,说理疏导,平息其思想情绪,并将执行工作信息情况及时反馈,使申请人真实感受到案件正在执行,消除了疑虑和误解。另一方面,多次和戴某的亲友接触、沟通,协调,坚持不懈地、深入地对戴某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服工作,最终在强大的思想攻势和强制措施配合之下,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一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