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出车祸后因害怕面对高额赔偿金,被执行人一直外逃,受害母女不幸致残还难获赔偿。日前,这起历时近两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宜兴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终于有了结果。

邵某和蒋某是一对母女,2007672050左右,二人在步行至宜城镇荆邑路时,遭遇飞来横祸,被潘某驾驶的一辆三轮农用运输车撞伤,造成了邵某瘫痪的严重后果,年轻漂亮的女儿蒋某更是盆骨破裂,失去了生育能力。经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邵某和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截止至2007813,已花去医疗费17万余元,潘某支付了45000元。因无力支付继续治疗费用,邵某母女将潘某告上法院,要求被告潘某先行支付剩余的首期医疗费13万余元。宜兴法院和桥法庭审理后判决潘某赔偿医疗费13万余元。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但潘某分文未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执行人员来到潘某家中后,发现潘家大门敞开,家中空无一人,且窗户玻璃全被砸碎,于是向当地村委和周围邻舍进行调查。原来,在事故发生后,原告家属带人到潘某家中大闹,要求其拿出150万元为原告治疗,而这对家底微薄的潘某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害怕面对的潘某选择了一逃了之。经查,潘某家除一套二层农村住房外无其他财产,因被执行人举家外逃,案件暂时中止执行。

然而,法院的工作并没有就此中止。执行人员一方面努力稳定原告及其家属的激动情绪,积极做好安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找到潘某的哥哥,向其打听潘某的下落并让其转告潘某,如果他再执迷不悟,躲在外面不出来面对问题,将在公安网上对其实行全国通缉。在执行人员对潘某家人的无数次思想攻心下,今年3月,对方终于有了回音,潘某委托律师出面商谈,表示愿意一次性解决纠纷,但数额不能超过30万元。执行人员紧紧抓住这个转机,又找原告进行协调,努力说服他们要根据潘某的实际经济情况来提要求,希望他们面对客观事实,降低对赔偿金的期望值。在执行人员苦口婆心的来回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以28.5万元一次性了结纠纷。

日前,原告方终于拿到了28.5万元的赔偿款。与此同时,法院了解到邵某母女的后续治疗费用相当昂贵,而这个家庭早已负债累累。为减轻他们的负担,法院给邵某母女申请到了15000元的执行救助金,令邵某母女十分感动。案件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对执行人员尽心尽力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