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日前,南京下关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的陈忠辉非法经营一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扣押的非法出版物3027册予以没收。

被告人陈忠辉51岁,系邳州市农民,暂住南京。2007年底,陈忠辉与书商王某合谋后,非法购入一批政治性盗版图书意图在南京销售牟利。128日下午,王从河南将这批盗版图书通过新乡市某货运部发往南京,陈忠辉安排陈萍接货并要求其垫付货款。陈萍提货后在运往陈忠辉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计查获822件共3027册盗版图书。经南京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书籍均系伪造社号代码、假冒时事出版社名称的非法出版物。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陈忠辉于200835在其暂住地楼下被抓获。因此案涉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系全国“扫黄打非”的工作重点,案件受到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和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并以快报形式上报中央政治局常委。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非法经营图书二千册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下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忠辉违反国家规定,经营非法出版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

该案是近年来江苏省一次性查缴数量最大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案,也是全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案。通过对该案的审判,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政治稳定和文化市场安全,也及时敲响了整顿打击盗版图书市场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