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以争创“五型法院”为抓手扎实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9-05-08 浏览次数:507
本网淮安讯:日前,金湖法院召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传达贯彻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干警队伍在思想、能力、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解决问题入手,以争创“五型法院”为抓手,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与争创“学习型”法院相结合,着力解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的问题。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与争创“规范型”法院相结合,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简便实用、便于操作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切实加强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最大程度地追求案结事了;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及社会公众感受之间的关系,让当事人和社会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使法院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的关系,善于从群众的意见中寻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智慧,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与认同度。
与争创“服务型”法院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司法便民、保民、亲民、安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使司法为民的理念实实在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体会,使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到实处。
与争创“创新型”法院相结合,着力解决按部就班、不思进取的问题。坚持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岗位竞赛活动,“每月之星”评比活动,“办案经验、执行方法”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全院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
与争创“廉洁型”法院相结合,着力解决作风不文明的问题。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发改、投申诉案件评查制度、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程序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官诫勉谈话制度以及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廉洁制度体系,努力做到法官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机制的触角就延伸跟踪到哪里,将自律、他律、互律融为一体,激励机制与处罚机制并存,保证干警队伍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