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积极探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与基层调解组织协调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一是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组建了有镇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的调解工作网络,制定了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有关规定,特别是严格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使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指导格式文书使用是否规范、调解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调解依据是否符合法律等。

三是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通过经常性地联系与沟通,准确把握民间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在基层用最合理的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三个法庭每年都要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通过观摩和旁听,使人民调解员对诉讼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增加了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透明度。

五是疑难纠纷案件集体研究。对于疑难、复杂且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由受理纠纷的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庭指派审判人员参与共同研究调解方案,现场指导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