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的形象,我想到一件真实的事:一位农村老大爷家里被盗了一只耕牛,后来偷牛者被抓获。案子到法院后,几个月过去了,杳无音信。邻居劝老大爷去催催,老大爷苦笑说:“俺光请办案人员吃喝就花了一千多块钱,刚丢了一头牛,等于现在又丢了一头牛。”这“又丢一头牛”,蕴含着怎样的不满与无奈!

俗语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就像三鹿奶粉事件引起整个奶业诚信危机一样,少数法官的腐败、不公、冷漠、机械执法等不良行为,已株连到了法官群体形象,现在很多当事人对法官采取“坏人推定”这一极度不信任态度,一个法官出事,使得所有法官都被置于公众的质疑目光之下。代价何其沉重!那么,法官该具有怎样的形象呢?一位哲学家曾说:“如果世界上有完人的话,法官就应当是完人。”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较其他职业更高、更严格。我觉得一名法官除应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高超的法律技艺,丰富的法律经验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这些优秀的职业技能形象外,更主要的是还要具有公正、清廉、爱民、文明、奉献这些良好的职业操守形象。其中清廉是法官良好职业形象的基本标尺。

清廉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表征。只有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才能堂堂正正,铁面无私;倘若心浮气躁,见利心动,那在法律面前势必会左右摇摆,甚至使天平倾斜,即使判决结果正确,也是对法律的亵渎。“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胜于十次犯罪,犯罪只是破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破坏了水源”,提出这一至理名言的英国著名法官和法学家培根,在任职大法官的仅仅两年期间,借审判案件之机,大肆索贿受贿,成为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富翁。一面是思想深邃、侃侃而谈的法学大家,一面又是贪得无厌、言行相悖的贪欲小人,在培根心灵的天平上,卸掉的是良心和道德,在历史的长河中,增添的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笑谈。那就是,在一个不廉洁的法官手中,渊博的法律知识,高超的法律技艺,只会加重其贪财敛物的砝码。

当然,在充满利益诱惑的喧嚣尘世中,法官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圣,他也有七情六欲,他也会面对各种纷杂繁绕的关系,但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就必须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处处以清正廉洁为本。不仅为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事业,为了法院的事业,即便是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完整、为了保护自己事后免于牢狱之灾,也要常怀律己之心,长思贪欲之害,长修裁判之德。

清廉的关键是自律自克,慎独慎微,见贤思齐。自律要求法官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克私克欲,把个人的一言一行自觉纳入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在人与法,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等矛盾和斗争中,经受住考验,不作出越格的举动。慎独要求法官谨慎不苟,在社会公众面前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精神气节,要谨慎结交朋友,谨慎出入社交圈。还要学习和树立榜样的力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凡是有损法官形象的坚决不做,凡是禁止法官做的,绝“不越雷池半步”。

一名清正廉洁的法官,在当事人心目中不仅仅是传播法律的使者,还是涵养美德的楷模;他所传播的法律,不再是枯燥、生硬的文字,而是人间的真情与温暖;这种真情和温暖,使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触手可及,使得法官的良好形象巍然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