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开电脑,看到有人在法院局域网上发帖作调查:如果可以选择,在法院工作的你想到哪个庭室。对于这个问题,我陷入了沉思,作为在法院执行局工作了十五年的我来说,如果让我重新选择部门,我会再次选择执行局的工作吗?曾经几何时面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自己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得不到理解,还被一些人恶意攻击成徇私枉法不公正,被威胁和恐吓;曾经几何时因为工作缠身而无法对父母递茶接水,承欢膝下;曾经几何时因为经常在外执行顾不上家,老婆不满意,儿子不高兴。执行工作的一些不堪期许之重,不堪重负之苦和不堪现实之难让我怀疑过,彷徨过,犹豫过,但是每当执结一个案子,当把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看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我们之前的苦涩瞬间化成内心的甜蜜,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觉得再难再累也值了,时时牵挂着申请人的难,时时体味着申请人的苦,这便是没有经历就体会不到的执行法官的乐。

我曾经承办过一件“探望权”执行案。小夫妻因性格不和而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由男方按月给付抚育费。离婚后,孩子母亲移居南通市区,孩子父亲多次想看孩子却被女方家借口推脱。男方数次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接案后我一周之内三次下乡,因孩子的外公是位老党员,我们就请镇法律服务所做工作,依靠镇党委、政府说服教育女方家属,终于有一天,孩子的外公答应并安排我们在南通市区的一个市民广场见面。但是双方一见面,就展开夺子大战,我立即予以制止,但我觉得事情远没有结束,现在理顺孩子母亲的思想才是关键。于是我将孩子母亲带到市中院谈话,苦口婆心跟她说了几个小时,但她依然没有想通,经请示院长我对她实施了司法拘留。周日上午八点钟就赶到拘留所,与孩子的母亲再次面对面谈心,我跟她讲亲情、说道理,身为人母事事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为孩子做好榜样表率。不管是结婚、离婚都要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如果双方都为了自己一时痛快以孩子作为报复对方的筹码,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我们每一个父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一个有文化的人、一个受人欢迎的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问题一时想不通是正常的,我们不能强求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都一致,关键是要学会总结、学会思考。法院拘留人并不是执行工作的目的,更不是为了惩罚谁,我们只是通过这样的途经,提供一个安静思考问题的时间和空间。希望这次经历能成为你人生的转折点,在处理家庭、亲情关系上从此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谈话连续进行了四个小时,孩子母亲的思想终于通了。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我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当时天色已晚,我们就亲自用警车将她送回家。事后孩子的爷爷送来锦旗,赞扬法院执法公正,为民作主。更富有戏剧性的是:事隔一年,我听说,因我的执行,孩子的父母亲和睦相处,为孩子一来二往,竟又复婚了。这也算我执行工作中的意外收获吧!虽然当时多跑了几百公里路,耽误了几顿饭,我为我圆满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而高兴。执行工作苦中有乐,只要我们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着想,把被执行人也看成是我们的亲人,敢于、善于运用强制措施,更要晓之以法理,动之以真情,群众都会理解、配合、支持的。

有一种工作,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没有体会过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没有拥有过就不知道其中的美丽!执行工作十五年,我觉得执行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面对千变万化的案情、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不仅需要我们有虽苦犹甘的精神,还要有举重若轻的智慧。我们不能预测当事人会有什么样的纠纷发生,也不能凭喜好处理案件。只要善于动脑筋想办法、巧安排,雷厉风行从大局出发、立足于解决社会矛盾,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都满意也不是遥不可及的。

“当智慧之光划破黑暗,拯救被罪恶拽住的无助灵魂,我所有的辛劳都化作了欣喜,当正义之剑拨开阴霾,覆灭罪恶与欺诈,我顿觉万丈豪情涌现心底,我勇敢地守卫着法律,努力追求法的真谛……”每当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我总会用这首陪伴我多年的诗歌勉励自己,执行是一份美丽而又极具挑战性的事业,我热爱她!我们的成功、快乐与荣耀来自于人民对我们的高度信任,来自于当事人对我们的尊敬和认可。我们的背后有亿万群众的目光在审视着,有亿万人民的心在期待着,面对酸甜苦辣、栉风沐雨,我们永不退缩,决不妥协!因为我们要坚守人民法官对人民的永恒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