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企业
作者:洪泽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07 浏览次数:528
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着力强化和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
深入企业调研,零距离服务企业经营管理。4月份,院领导分别带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在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法律服务要求的同时,详细解答企业、群众等提出的法律问题,为企业送上劳动、合同、金融方面的法律知识,适时为企业抵御风险、应对危机、改善经营管理等从法律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扎实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
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发挥法院涉企纠纷调研的信息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和报刊等媒体载体,加强企业发展中敏感问题、重大问题等相关法律统计数据的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企业和社会法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转变司法理念,有针对地强化对企业的引导教育。提出以“重挽救、重保护、慎保全、慎处罚”为原则的司法裁判理念。要求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周转困难但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为企业度过危机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要求在符合相关财产保全要求的前提下,强化执法的柔性,采取对企业固定资产允许使用但不允许转让的方式进行保全。对转移财产逃避履行义务的,也应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予以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