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法院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向全国典型“东营经验”学习
作者: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07 浏览次数:428
本网泰州讯:最近,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开展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通知,泰州高港法院积极响应这一号召,迅速掀起了学习“东营经验”的热潮。
一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高港法院坚持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审判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紧紧围绕"平安高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发展滨江新城等中心任务,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了涉企案件、集中劳动争议案件,未发生激化矛盾、越级上访和影响企业发展的事件。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认清服务发展是法院的神圣使命,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按照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和树立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全力维护人民权益。高港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在立案阶段,推行"立案调解";在审判阶段,努力实现"多调少判、上诉申诉少、公信力高"的工作目标;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建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涉诉信访案件救助金,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自觉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三是牢固树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职业意识,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高港法院坚持以创新求进步、促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政务管理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法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发展、迈出新步伐。
四是牢固树立政治建院、从严治院的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审判队伍。高港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法院风正、气顺、心齐。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