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54下午,由无锡市中级法院主办的“金融危机司法应对下的破产重整制度适用研究”研讨会在无锡召开,并在《人民法院网》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高级法院的专家、学者和无锡法院有关审判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研讨。无锡中院金飚副院长主持了会议,无锡中院褚红军院长致辞,无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魏持红作总结讲话。

破产重整制度是200761实施的破产法引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作为一项积极拯救危困企业、预防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体现对企业的积极挽救态度,从而使现行的破产法不再仅是对市场主体清理门户的法律,也是企业重生、企业挽救的法律,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其对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维护经济秩序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生突发性的资金断裂,如何充分适用破产重整制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当前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课题。

无锡法院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更好的总结推广破产重整工作经验,为平稳较快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办了这次主题研讨会。会上,无锡法院研究室、民二庭和基层法院法官代表各自作了专题发言,与会者围绕“金融危机司法应对下的破产重整制度适用研究”这一主题,从无锡法院破产重整审判经验研讨、破产重整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破产重整保障问题研究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