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积极参与法治亭湖建设工作显成效
作者: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06 浏览次数:421
本网盐城讯:近年来,盐城亭湖法院在亭湖区委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构建“法治亭湖”的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积极投入“法治亭湖”建设,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进有力。亭湖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创建法治亭湖的重要性,以及自身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深刻领会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目前的新形势、新情况,致力于法院参与法治亭湖的创建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亭湖法院专门成立了“法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创建工作的部署和协调。二是定期讨论研究。针对创建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注重运用集体智慧,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有效提高领导的决策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院党组将制度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基
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近年以来,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的实施意见》等数十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并将于近期汇编成集,为促进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加强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审判职能的发挥是法院工作追求的目标之一,亭湖法院重视并加强各审判部门的审判工作。一是加强刑事审判。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以维护社会稳定。去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54件,同比增长19.94%,审结562件。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2008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875件,其中商事案件1334件,审结数同比分别提高38%、72%,依法保护了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官联系企业”活动,提高目前情况下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三是加强执行工作。去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429件,同比提高48%,执行到位金额7721万元,执行到位率达到了82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成立了由区政法委牵头,综治办、检察院、民政局等15家单位参加的解决执行难协调领导小组,并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的现有资源,建立起协助执行网络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效合力。
强化司法功能,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认识诉调对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诉讼调解机制。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诉前调解工作规定》,从而为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群体性纠纷以及突发性事件预防与处理。重点抓好群体性诉讼案件的审理,建立群体性诉讼信息通联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妥善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制订了《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控制和处理。三是加强司法救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去年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还提请政法委研究建立司法救助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司法
救助工作向社会化的转变。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非监禁刑的社会效果,促进罪犯改造和回归社会。特别是开展争创“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功能,积极探索对少年犯罪进行教育、感化和改造的有效途径。四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加强集中处理工作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制度,大力度地抓好院领导接访制、首问负责制、包保责任制、申诉程序告知制、信访通报制、信访会办制等制度的落实。去年上级交办的27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大部分得到了有效化解。今年将努力使重点案件息诉率达100%,稳控率达100%。
强化廉政监督,提高社会公信。一是建构廉政制度体系。亭湖法院重视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加强廉政建设,制定了《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外出办案管理监督的规定》、《节日期间八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五个严禁”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廉政教育活动,使干警的廉政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三是构建内外监督屏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仅去年已发放征求意见函375封,同时在法院内部新聘请了15名党风廉政监察员,在社会上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使法院工作监督得到有效加强,提高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