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落实五项措施 推进依法拆迁
作者:蒋俊峰 发布时间:2009-05-05 浏览次数:440
本网泰州讯:区城建督查会议结束后,海陵法院迅速召开相关会议,传达杨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就积极有效发挥司法职能,保证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出台了五项措施。
一、思想上再统一。充分认识城市建设在“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把服务好城市建设作为法院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议事日程,作为人民法院服务“三保”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常抓不懈。
二、力量上再加强。在原先选派两名中层干部进驻城建指挥部进行服务和指导的基础上,再明确一名审判员作为专职联络员,从事具体的服务指导工作,明确民一庭五名审判员为各分指挥部的驻点联络员,使法院和城建指挥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以便更加及时地了解拆迁工作的微观动态,更好地对拆迁协议的签订进行具体指导,努力促成拆迁协议的自动履行,尽可能使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三、指导上再靠前。从
四、审理上再加快。对诉讼至法院的拆迁案件继续强化即时立案、即时受理、即时送达应诉手续等措施,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审理周期;对诉讼中的案件进行全面排队梳理,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及早裁判,快速解决拆迁纠纷,加速城建进程。
五、执行上再强化。对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和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拆迁案件,在法律允许的最快时间内组织实施强制拆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穷尽强制执行方法,加大强制措施力度,运用法律的强制力实现司法交房,保证重点建设工程的强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