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受理首起变造金融票证案
作者:史友兴 范静 发布时间:2009-05-05 浏览次数:743
本网镇江讯:近日,镇江京口法院受理了一起变造金融票证案。身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徐某某利用工作之便,采用以虚假名字存款,变造储蓄存单,被公诉机关以变造金融票证罪进行起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变造金融票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被告人徐某某向储户张某某借款40万元用于炒股、买彩票,2007年3月张某某要求徐某某将所欠款项存入银行,被告人遂利用自己身为江苏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条件,采用以虚假名字存款,套取空白储蓄存单交由他人打印内容的方法,变造了存款金额分别为20万元和22万元的江苏银行储蓄存单2张交予张某某。
2008年4月,被告人徐某某以要完成存款任务为由,让其妻向亲戚筹钱存入银行,后采用同样的方法变造了存款金额分别为3.5万元和6.6万元的江苏银行储蓄存单2张交予其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